您现在的位置是:主页 > 保险常识 >

注意!这些情况下保险合同才成立!

发布时间:2022-11-11 16:03:10所属栏目:保险常识 已帮助编辑作者:保险资讯网

一、签订保险合同的程序

  在了解保险合同成立的情况前,我们先简单看一下签订保险合同的程序。首先需要投保人提出投保申请,也就是合同要约;接下来投保人与保险人商定合同条款,例如保费支付和保障范围;商定完成后保险人对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告知情况进行审核,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核保;核保通过后双方在保单上签字盖章合同就生效了。

二、保险合同成立的情况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由于各险种的承保条件不尽相同,保险合同成立的情况有细微的差别,因此本文中就一些共同的情况展开叙述。

1、通过保险公司核保。

  通过对上述保险合同签订程序的讲解,相信大家可以发现保险公司核保对保险合同的签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保险公司核保是出于风险控制这一目的而进行的,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存在导致风险过高,那么保险公司会作出拒保或者加费承保的决定,由此保险合同的签订会产生影响。

2、保险双方遵循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中的最大诚信原则是指对于投保人来说不故意隐瞒自身不利情况,以及对于保险人来说以公平公开的态度制定保险合同,双方均应向对方充分告知重要事实。保险中的最大诚信原则基本内容包括告知、保证与禁止发言。


图片来源:摄图网

3、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定资格。

  法定资格是指双方必须有签订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对于投保人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不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对于保险人来说,一般具备法人资格的就可以签订合同。

4、对价合法有效。

  对价是指保险双方承担对等的义务,即投保人付出的保费与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障义务对等。

     以上就是保险资讯网为您提供注意!这些情况下保险合同才成立!的解读,本文章链接: http://www.crm2008.net/bxcs/52405.html 欢迎分享转载,更多相关资讯请前往保险常识

站长名片

姓名:曾工

职业:IT运维

现居:深圳罗湖宝能大厦

电话:15768114603

扫码关注

  • 专注IT行业,10年IT行业经验
  •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