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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实施细则正式出台,安徽省将正式启动大病保险试点

发布时间:2022-12-05 09:14:03所属栏目:重大疾病保险 已帮助编辑作者:保险资讯网

近年来,国家不断提高对大病医疗政策的扶持力度,现在大病保险已经成为了国家最为关心的民生大事。其中,大病保险政策自8月下旬经由国家六部委联合下发后,安徽省各地方政府开始迅速行动,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大病保险实施细则正式出台,安徽省将正式启动大病保险试点

大病保险实施细则正式出台,安徽省将正式启动大病保险试点

2012年11月9日,安徽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多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确定,自2013年起,安徽省将正式启动大病保险的试点,到2015年基本实现大病保险的全面覆盖。

根据《意见》得知,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安徽省新农合参保人员、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新农合政策和城镇居民的基础上,对参保人员的住院费用经新农合和城镇居民进行报销之后,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累计合规自付费用超过起付线的部分,大病保险给予补偿。其中,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不含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下个人自付部分。2013年,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起付线为各试点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大病保险分段补偿比例为30%—80%;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2万元,大病保险分段补偿比例为40%—80%,从原则上来说,医疗费用越高其支付的比例就越高,到2014年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大病保险平均实际支付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50%。

由此可见,国家大病保险政策下发后,各地区实施细则也将陆续出台。各地区也将陆续颁布大病保险的实施细则,将实现大病保险政策的全面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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