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主页 > 养老理财 >

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基本内容及具体问题解答-养老险知识人寿保险

发布时间:2022-11-12 05:09:08所属栏目:养老理财 已帮助编辑作者:保险资讯网

   作为最受广大职工朋友关心的一项保险制度,每一年的职工养老保险政策都受到极大的关注,其中细则的变化,政策的转向等等都关系着老百姓的切身生活。而2013年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又有哪些呢?下面小编就其中问题来具体为您解答。

“乐康无忧”返还型住院医疗保障计划,兼具保险保障和保费返还双重功能

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的基本内容

2013年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规定,第一,职工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一是缴费规定:企业(企业工资总额的20%)+个人(个人缴费工资的8%);二是统筹基金于个人账户相结合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帐号的存储额用于职工养老,不得预支;但是可转移、继承;三是计发办法,26号文规定: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构成。38号文规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均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满一年发1%;个人帐户养老金以个人账户存储额除以计发月数。

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的特殊规定:一是26号文实施前退休的,按国家原有规定发养老金,同时执行调整。二是26号文实施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不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号存储额一次性支付,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具体问题解答

而当每一年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实施之后,难免会出现一些您不太清楚的问题,而下面通过小编的解答相信您会有一个清晰的答案。

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问题一,出现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的情况,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具体有三种处理方法:一是可以申请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二是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三是可以书面申请终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问题二,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保的方法,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的余额及利息可以依法继承,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享受企业退休人员同等标准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费;连续缴费且缴费年限未满15年的发给丧葬费。

“悠享康健”重大疾病保险计划,涵盖原位癌和30种重疾保障

     以上就是保险资讯网为您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基本内容及具体问题解答-养老险知识人寿保险的解读,本文章链接: http://www.crm2008.net/ylbx/49270.html 欢迎分享转载,更多相关资讯请前往养老理财

站长名片

姓名:曾工

职业:IT运维

现居:深圳罗湖宝能大厦

电话:15768114603

扫码关注

  • 专注IT行业,10年IT行业经验
  • 微信